私人保鏢其實是從古至今都存在的一個行業(yè),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私人保鏢也逐漸合法化,當然,從古時候的私人保鏢到今天的私人保鏢,這其中經歷了很多次相關法律修訂。今天,我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大家,私人保鏢絕不是打手,也絕不允許替雇主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情。
2010年2月3日公安部頒布的《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第29條規(guī)定:提供隨身護衛(wèi)……的保安員上崗服務可以穿著便服,但應當佩帶全國統(tǒng)一的保安服務標志。據此,"隨身護衛(wèi)私人保鏢"開始正式成為我國保安服務的一種特殊服務形式。
私人保鏢走到這一步是不容易的,自上世紀90年代起,在知名演藝人員、私人老板等某些特定高收入階層中就已經開始出現(xiàn)‘私人保鏢’的身影。但是,作為一種特殊的保安服務,我國相關法規(guī)一直對提供‘私人保鏢’服務持謹慎的否定態(tài)度。在1989年,1997年以及2000年都先后有公安部發(fā)文規(guī)定不允許提供私人保鏢服務。
然而,社會的需求使得大家開始重視私人保鏢的存在了,也是經歷了10年之久,2010年終于迎來了私人保鏢的春天,私人保鏢可以說是合法化的存在了。
即便如此,很多人仍然會對私人保鏢有疑惑,認為雇主讓私人保鏢做什么,私人保鏢就要做什么。其實,這是一種錯誤的慣性思維。現(xiàn)在的私人保鏢都是以防御為主,不容許主動進攻,不得攜帶武器。私人保鏢在承接到服務任務的時候,會事先勘察場地,以防范為主,24小時保護,一旦發(fā)生突發(fā)事件,私人保鏢將立即做出反應,保護當事人的安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處理的基本原則是"防范、克制、擒拿住就可以了",不傷及無辜。
另外,不能防衛(wèi)過當”是私人保鏢這個行業(yè)首要的業(yè)務素質要求。私人保鏢負有保衛(wèi)相對人人身安全的職責,但是,他并不因此享有對第三人動用暴力的特權,如果私人保鏢在保護被防衛(wèi)人過程中,對加害人或第三人造成了人身或財產傷害,那么,除非構成正當防衛(wèi)或緊急避險,否則,依然要依法承擔相應的違法或刑事責任。
所以,全國各地的保鏢公司都會要求私人保鏢在工作中需要從防范的角度入手,防微杜漸,防止第三人的致害行為發(fā)生,而不是主動出擊,對第三人造成肢體上的傷害。
現(xiàn)在,我們就應該明白了,私人保鏢不會是雇主的打手,私人保鏢這個職業(yè)也不是替人打架的職業(yè),這是一個正規(guī)化的職業(yè),受到相關法律保護的。我們對私人保鏢的很多錯覺都來自影視劇,而影視劇里面的私人保鏢形象大多都是進行了夸張修飾的,現(xiàn)實生活中的私人保鏢是一份很正規(guī)的職業(yè),靠自己的努力解除客戶的威脅從而獲得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