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法國總統馬克龍辦公室當天表示,今年5月在示威活動上假冒警察打人的保鏢,將被革職。該保鏢也已被扣押接受盤問。
據報道,2018年的5月1日,在巴黎市中心一場工運示威活動上,馬克龍的保鏢貝納拉(Alexandre Benalla)被網友拍下頭戴警察頭盔毆打一名年輕示威者,視頻后來被發到推特。時隔兩個月,貝納拉打人的照片登上了法國各大新聞媒體的頭條。
看到這個報道,我們不禁思考,私人保鏢可以幫雇主打人嗎?
其實,在思考這個問題的同時,我們不妨想想私人保鏢與打手的區別。這二者肯定是不一樣的。在這里講個小故事:
你是一個實業企業老板,你的一個大客戶A老板因為你的貨出現質量問題而害他損失了信譽和客源。在飯桌上,你帶了一名打手。由于客戶A老板喝多了酒,言語之間都是對你的指責,最后激動處還拿起來桌上的酒瓶朝你丟了過來,還作勢要打你。這個時候你身邊的打手身手敏捷攔住了酒瓶,還順勢把客戶A老板打的跪地求饒。此后,你徹底失去了這個大客戶。
如果你當時帶的是私人保鏢呢?時間倒退到客戶A老板朝你扔了酒瓶,作勢要打你。這個時候你身邊的私人保鏢身手敏捷攔住了酒瓶,面都沖上來的客戶,保鏢用身體擋在你倆之間,擋下了客戶對你的攻擊還緊緊抓住A老板的雙手,跟他說請他冷靜之類的話。由于私人保鏢受過專業的訓練,手腕力度很大,讓A老板無法繼續攻擊,最后只能抽手離去,不歡而散。可是到了第二天,你接到了A老板的道歉電話,為他自己昨晚的酒后失態感到抱歉。此后,你們繼續合作。
你看,同一件事情,不同的結局。這個小故事充分說明了,幫助雇主打人的是打手,而私人保鏢是以保證雇主不受傷害為主。私人保鏢需要時刻謹記中國法律,將自己的行為嚴格控制在正當防衛的范圍內,必須做到不可主動出擊。當有人想要做出對雇主有危險性的行為,并且直接侵害了私人保鏢的人身安全的時候,可以采取必要的正當防衛,但不可使用致命武器。對于不適時的防衛,無論是實現防衛還是事后防衛,如果構成犯罪的,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作為從事安全保護工作的私人保鏢,必須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熟記相關法律法規。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保護雇主的安全,預防為主。因為私人保鏢不是打手!